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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的媚雅與媚俗

書法的媚雅與媚俗

2024-04-09 12:30:01 作者:老黄历   

核心提示:书法的雅与俗是以艺术的品位层次来区别的。雅的书法为有深厚文化学养的文人墨客所品赏,俗的书法被草根文化的凡夫俗子所观赏。两者都有怡情养性的功能。咖啡、粗茶,各有所爱、各随其便罢了。书法的雅与俗是以艺术的品位层次来区别的。雅的书法为有深厚文化学养的文人墨客所品赏,俗的书法被草根文化的凡夫俗子所观赏。两者都有怡情养性的功能。咖啡、粗茶,各有所爱、各随其便罢了。书法的媚雅与媚俗就不一样了。虽然同样不能简单地以艺术标准或道德准绳来评判“好”或“坏”,但从是非角度来探讨一下还是蛮有意思的。媚雅一词,也算是个流行语。按王小波的解释,是指受到某些人的迷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依此释义,媚雅与附庸风雅似乎可以归属一类。人都有虚荣心,迎合、附和甚或假托高雅,并无伤大雅。这就如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一撇白须、一袭长衫,满嘴“之乎者也”,使人不觉莞尔,也就罢了。可是,时下书法圈的媚雅现象,却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有的人砚田笔耕浅尝辄止,连基本的笔墨技巧才学个皮毛,就要盲目“创新”,非得拼凑自己的作品面貌;有的人书艺水平也就是半桶水,却偏偏要晃晃荡荡,溅出几点水花,以“×岁学书”“师出某名家”“遍临诸碑帖”自诩,再给作品套上“古拙、雄浑、大气”之类的大词,几滴水花竟然成了闪光点;还有的人或借重于社会地位,或倚靠于学问名声,也到书法圈子里扮扮雅,博取点虚名,顺带捞点银子。更有甚者,一些所谓名家,传统笔墨功力浅薄,却过分强调书法作品的“性情”、“意境”和“视觉冲击力”,把本来高雅却并不神秘的书法艺术渲染得神乎其神。类似这些书法的媚雅现象,当事者想必“消受”得了,真正的书法家绝对是“消受”不了的。书法的媚雅不可取,媚俗也不应提倡。取悦、迎合、附和大众的口味,而降低书法艺术的品位,就是媚俗。毋庸讳言,大众是以一般的审美标准来观赏书法作品的。这种标准,是大众在书法文化的传承过程中耳濡目染、沿袭积淀而形成的。书法之俗,是因为大众的审美取向认可俗、突出俗,缺少“个别”的东西,也就少了几分艺术的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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