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必須要知道,我們現在民用的是北京時間,以晚上的12點爲界線劃分今天和明天,但是我們算命方面的時間,不是按照北京時間來劃分界線的,因爲在古代是沒有“北京時間”這個詞彙和定義的,相信大家都明白這個問題。古代是沒有“北京時間”這個詞彙和定義,古代是以子時爲一天的開始,就是說每一天新的開始就是子時。也就是說每天晚上的11點開始,就是屬于第二天了。 舉例子:公曆2003年8月6日23:20 ----對應的就是農曆2003年7月9日23:20 那麽這個時間出生的人按照古法正確的定義就是 農曆2003年7月10日子時的生人。因此你不能說,還沒有過晚上的12點啊,怎麽可以說是第二天的呢!因爲上面說到的古代不是以北京時間的晚上12點來分界的,如果你硬是要跟北京時間聯系到一起,那麽就是在北京時間的晚上11點來作爲分界。總之,你要記住,只要是到了北京時間23:00那麽就算是第二天的人了。這是常識的問題,請不明白的朋友不要因爲這個問題而鬧笑話了。古人說時間,白天與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說“鍾”,黑夜說“更”或“鼓”。又有“晨鍾暮鼓”之說,古時城鎮多設鍾鼓樓,晨起(辰時,今之七點)撞鍾報時,所以白天說“幾點鍾”;暮起(酉時,今之十九點)鼓報時,故夜晚又說是幾鼓天。夜晚說時間又有用“更”的,這是由于巡夜人,邊巡行邊打擊梆子,以點數報時。全夜分五個更,第三更是子時,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說。 古代的更(古代的更是按時間算的)如下劃分: 晚上7點---9點爲 一更。 晚上9點---11點爲 二更。 晚上11點---淩晨1點爲 三更。 淩晨1點---3點爲 四更。 淩晨3點---5點爲 五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