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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現代書法的現代性

也談現代書法的現代性

2025-01-11 14:30:02 作者:老黄历   

作者:李松朋人们对“现代”一词的最初理解是属于历史范畴的是相对于古代。近代这样的历史概念而言的。但是因为人们对书法的悠久历史的敬畏和对古代书法成就的崇尚,一谈起书法人们多是在肯定其历史辉煌的同时,忽视了作为与传统书法相对应的当代书法的存在;再加上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诸多以现代书法的名义出现的有争议的艺术思潮的纷扰,现代书法的概念在人们面前就更显得扑朔迷离了;直到目前这种对现代书法概念的误解依然存在。但是,我必须承认,对艺术进行断代是很困难的。因为艺术史的发展是渐进的,不同于政治上的改朝换代。有时也很难找出一十具有重大意义的标志性事件,所以它既不能照搬政治史的模式,又不能完辛摆脱政治史的影响,就只好采取折衷的方法。但是从建国以来的书法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很难说建国以后到改革开放这一段时期的书法与民国书法。清末书法有何质的差别。书法实践领域既看不到明显的创新书法理论领域也见不到什么新的理论与思潮,所以我认为书法的现代性应该从改革开放以后算起较为符合实际和具有说服力。以上是从时间跨度上界定现代书法的,但是,现代书法注定不是仅仅从时间上获得其独立价值的,更根本的:现代书法是作为一种对传统书法继承基础上的超越形态,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书法的在分解传统的基础上的现代重构形态而具有现代意义和学术价值的。所以,纵然是改革开放以后这段时间产生的书法作品,不但泥古不化的仿古之作不能叫做现代书法,而且各种偏离书法的探索作品亦不能称之为现代书法。这时,现代书法在获得其时间规定性的同时不但具有了学术价值,更获得了时代意义。集合了当代书法领域所有创新成果的现代书法以其不同于传统书法的特殊规定性和它植根于现代社会文化背景的无与伦比的现代优越性,共同构成,孕育出现代书法这一时代艺术的骄子:下面我们就从书法实践和书法审美两方面来分析和认识现代书法的现代性特征:一、书法实践领域1.对“法”的学习从传统的思维中走出来,不但把“法”作为悟的对象。更把“法”作为一种工具,对法的学习也具有更强的目的性。而在此同时对书法中主观性因素的强调更加突出,普遍强调的是以书法来表现、传达即时的感受、心情等更短暂,更强烈的土体精神体验.而不是以往的人的全部学养人格。性情的自然流露。2.书法的质——书法的内在美.即通过外在的线条质量,字的结构。作品的章法等形式所表现出的书法的生命性,从表现理性的线条的质量,字之真态。作品的意境神采等方面转向主体的审美偏好,书家个性风格的营造。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书法形式作用的挖掘和夸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3.在书法创作日益多元化,多样化-重形式.重观感的同时,书法理论研究也更多地关注到了书法家、书法欣赏者的情感、心理因素,不仅关注到书法作品的创造过程。也关注到书法创作后的过程——书法的欣赏过程。4.在书体方面,书法家们努力冲破具体书体的规定性对书法艺术自由的限制,呈现出许多各种书体的中间形态。有的在楷书,隶书,篆书等比较规整的书体中夹杂行草因素以求其灵动和韵味:有的在行草书体中夹杂篆隶因素,以求其浑厚拙朴;还有的在取法时盲接选择那些具有过渡性质的书法资料或那些具有多种书体因素的作品,如甲骨文、大篆、秦汉竹木简魏晋尺牍等。5.从书法学习方面看.也突破了以修身养性,长期的惯,性积累和自然流露为主的模式。而更强调有目的的训练与运用,强调实用性与速成性-而且现代书法家,特别是中青年书法家不像古代的文人书法家那样饱读诗书,修养全面,他们多不再用心于书法领域以外的东西,即使有,也多以业余爱好为主,呈现出明显的专业化倾向。二、书法审美领域任何一门艺术形式都可以看作是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的思想意识,集体感情和审美理想的产物。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它的存在和价值是通过书法家创造的具体的书法作品来体现的。作为审美对象的书法作品首先体现了书法家的审美观念,而书法家的价值则以作品被广大群众接受为标准所以作品所体现的审美意识是否符合欣赏者的审美观念则决定着书法家价值的最终实现。因此。作为审美主体的书法家和欣赏者的审美观念,总是在相互影响、相互接受的不一致中呈现一种共同的趋势,虽然二者的发展不会一致虽然现实的主体间的差异会各种各样,而审美主体的审美趋向又决定了书法作品的审美价值。作为身处现代社会之中的审美主体——书法家,不可避免地在审美期望中包含着对审美理想的重建。即对个人书法面貌的追求,所以,现代书法就体现出了审美上体的这种审美趋向。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渴望自我的自由-书法家追求的是表现的自由,而欣赏者追求的则是欣赏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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